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区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即需的“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区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0年7月22日9时30分,在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钜川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586800.30元 综合评分:92.49分
项目经理:孙尚武 注册编号:皖234181998629
2.第二中标候选人: 安徽天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6973.66元 综合评分:90.24分
项目经理:宁守宝 注册编号:皖134151616828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二、投标人质疑/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质疑/异议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在质疑/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三)质疑/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质疑/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异议人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干扰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质疑/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68707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